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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党支部工作制度

  • 分类: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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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3-2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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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目录第一类自身建设制度3一、党支部委员职责及分工4二、党支部委员工作考核细则7三、支委工作总结及报告制度8四、“三会一课”制度10 五、谈心谈话制度13  六、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15  七、党支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16  八、支委会成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19  九、集体学习制度21  十、公开承诺制度23  十一、支部主题党日制度24  十二、党小组管理制度27  十三、发展党员制度2

工程咨询党支部工作制度

【概要描述】目录第一类自身建设制度3一、党支部委员职责及分工4二、党支部委员工作考核细则7三、支委工作总结及报告制度8四、“三会一课”制度10 五、谈心谈话制度13  六、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15  七、党支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16  八、支委会成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19  九、集体学习制度21  十、公开承诺制度23  十一、支部主题党日制度24  十二、党小组管理制度27  十三、发展党员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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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 自身建设制度 3

  一、党支部委员职责及分工 4

  二、党支部委员工作考核细则 7

  三、支委工作总结及报告制度 8

  四、“三会一课”制度 10

  五、谈心谈话制度 13

  六、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 15

  七、党支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16

  八、支委会成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9

  九、集体学习制度 21

  十、公开承诺制度 23

  十一、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24

  十二、党小组管理制度 27

  十三、发展党员制度 28

  十四、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34

  十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36

  十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8

  十七、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40

  十八、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46

  十九、党费收缴制度 51

  二十、党内激励关怀制度 54

  二十一、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 57

  二十二、信访处理制度 59

  二十三、谈话诫勉制度 60

  第二类 议事决策制度 62

  二十四、述职述廉制度 63

  二十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64

  二十六、定期检查决策执行情况制度 66

  二十七、党务公开制度 67

  二十八、纪律保障制度 69

  第三类 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70

  二十九、调查研究及征集意见制度 71

  三十、走访慰问党员制度 73

  三十一、党员结对帮扶制度 74

  三十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77

  第四类 管理监督制度 78

  三十三、请示报告制度 79

  三十四、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80

  三十五、谈话提醒制度 82

  第五类 经费保障制度 84

  三十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 85

  第六类 “双述双评”制度 86

  三十七、“双述双评”制度 87

第一类 自身建设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职责及分工

  (1)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①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③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④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⑤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配合支部书记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此外,还要负责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工作任务。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①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实施计划,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②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收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先进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④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①了解掌握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② 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略,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规,组织党课学习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③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④ 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5)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①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支部执行纪律的情况

  ②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③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管理职工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④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二、党支部委员工作考核细则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言行上同党中央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行为。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既要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在其位谋其政,勤政务实、恪尽职守、勤奋好学、开拓创新,成效显著、政绩突出,无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无不坚持原则和违反规定程序。

  5、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做到: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部属,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己、为他人谋取利益搞不正之风。

  6、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职责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将落实责任制情况向领导班子汇报,不得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

  7、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做到为人正直、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不参加有损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活动。

  三、支委工作总结及报告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二、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三、党支部在年未,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年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并报送集团党群工作部备案。

  四、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五、支部工作计划要根据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六、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八、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十、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集团党群工作部备案。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推荐干部和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讲1次党课。二级单位以上党员领导人员每年至少在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主要是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知识、国际国内形势、时事热点教育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报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同时,使用好“党员活动记录本”,即记录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的相关内容,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详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五、谈心谈话制度

  一、党支部要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支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提倡党员和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对受到处分、职工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谈话。党员领导人员要在所在党支部带头进行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与所在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要有谈心谈话记录,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前的准备。谈心谈话前要开展走访调研,多渠道、多角度了解谈话对象情况,明确谈话主题,做到对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清楚、问题根源清楚、社会关系清楚、帮扶办法清楚。

  五、明确谈心谈话内容。

  六、改进谈心谈话方式。

  七、谈心谈话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

  六、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

  1、及时把握党员干部对社会热点和重大问题的关注程度及思想反映,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反响和看法。

  2、关注党员干部学习需求,关注党员干部学习时间、内容和学习方法,关注党员干部的业务发展。

  3、了解党员干部对所在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党员干部对本职工作的基本态度。

  4、摸清党员干部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属、子女求学就业情况,摸清党员干部的基本状态和需求。

  5、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报告,并将报告上报集团党群工作部。

  6、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报告要求客观真实、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7、支部建立健全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台账。

  七、党支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1、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支部重大工作任务部署,职工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2、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制

  (1)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①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③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④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⑤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①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实施计划,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②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收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先进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④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①了解掌握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② 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略,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规,组织党课学习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③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④ 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4)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①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支部执行纪律的情况

  ②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③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管理职工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④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八、支委会成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支部设置标准化

  (1)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白,任务落实好,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

  (2)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支部班子有凝聚力与战斗力。

  (3)贯彻执行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研讨支部工作,支部工作年终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4)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5)支部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组织生活正常化

  (1)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生活开展好。

  (2)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与支委班子之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每年支委成员之间以及与联系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3)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大力推进示范岗、责任区创建工作,党员作用发挥好。

  3、管理服务精细化

  (1)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细则,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好,经常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党课教育等。

  (3)推进党员积分管理,每月实施党员评分量化考核。

  (4)不断增强服务职工群众本领。

  4、制度建设体系化

  (1)建立完善支部工作制度体系。

  (2)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5、阵地建设规范化

  (1)支部有一个面积合适、布局合理、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

  (2)拓展网上阵地,建立支部党建工作微信群、QQ群,组织党员下载红星云、国企党建APP等网上党建平台。

  (3)支部台账资料完善、记录详细,纪实痕迹管理好。

  九、集体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力加强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理论武装,确保信念始终如磐;不断加强党性锤炼,确保初心始终不变;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确保操守始终高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委、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工作、谋划理清思路,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4)广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系统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反映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新进展、新知识、新成果,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依法办事和推动自主创新的能力。

  2、学习时间

  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集中学习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支部党员干部应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采用分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等形式,并适时聘请专家教授作辅导报告。

  4、检查考核

  支部将集中学习情况及时向集团党群工作部报告,党群工作部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十、公开承诺制度

  1、承诺事项。每年年初,党员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2、审核把关。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职工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3、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党支部和党员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部门、岗位、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支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4、监督考核。党支部加强对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出现的问题。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结合每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党员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其他同志、职工群众民主评议。

  十一、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1、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湘组发[2017]9号)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湘海集党[2017]13号)文件要求,为开展好每月一次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特制订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2、年初党支部要制定支部主题党日年度计划。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

  3、明确参与对象。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参加。党员人数较多时,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还要以基层党建联系人身份参加指导联系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规范活动内容。主题党日要体现党的生活特点,结合“三会一课”,主要围绕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科学安排、充分准备,切实提高质量,增强吸引力。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围绕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开展报告学习和宣讲。结合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采取参观革命纪念地,组织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一对一”或集体恳谈等方式,加强党员之间思想交流。

  (3)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承诺践诺、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5)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党员深入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采取结对帮扶、自愿捐助等方式,关心帮扶贫困学生和贫困户。

  (6)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活动。定期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互相交流心得体会,互相帮助提醒,共同勉励做合格党员。

  (7)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党员围绕党支部年度工作、生产经营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建言献策。

  (8)集中交纳党费。

  5、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党支部要切实抓好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党委报备1次。

  (2)强化考评考核。要把开展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经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程序,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3)按照要求做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及时填写《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如实记录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以及党员出勤情况等。

  十二、党小组管理制度

  党小组由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及工作需要划分,每个党小组原则上不得少于3名党员、多于7名党员。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和法律知识。

  2.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关心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经常检查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6.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十三、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的5个阶段、25个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工作程序

  (1)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3、发展对象阶段工作程序:

  (1)确定发展对象。

  (2)集中培训。参加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举办的集中培训,经过不少于3天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才能发展入党。

  (3)政治审查。

  (4)上报预审。

  4、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程序

  (1)填写《入党志愿书》。

  (2)审查及公示。

  (3)支部大会讨论。

  (4)上报审批。

  (5)上级党委审批。

  (6)入党宣誓。

  5、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工作程序

  (1)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2)提交转正申请。

  (3)讨论审查: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4)公示: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意见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支部大会通过。

  (6)上报审查审批: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自我总结、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及公示情况、支部意见等材料交党群工作部,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7)材料归档:新发展党员转正后,及时将入党材料整理审核后移交公司党群工作部,统一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

  1、会前准备:

  (1)确定开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准时到会。

  (2)布置会场,悬挂党旗。

  (3)印制表决票、签到表等,准备主持词等资料。

  2、会议议程:

  (1)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宣布应到和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及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五分之四才能召开会议。宣布大会开始。

  (2)申请人向支部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等。

  (3)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意见。

  (4)主持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包括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思想汇报、政审、民意测评等情况。

  (5)所有与会人员对申请人发表意见,主要谈谈申请人的不足与今后需要努力的地方。

  (6)由申请人向大会谈自己对大家提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态度和决心。

  (7)党支部讨论。申请人暂时回避,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由正式党员对是否同意申请人入党进行投票表决(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意见)。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方可通过。

  (8)申请人到场,由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看法和意见,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

  (9)由新党员同志向支部大会表决心。主要谈自己今后的打算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0)支部书记或上级领导讲话。

  (11)散会。

  附件二、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程序

  1、会前准备:

  (1)会场布置(会场正面悬挂党旗)。

  (2)确定开会时间并通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上级党组织领导(开会前确定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记录员)准时参会。

  (3)印制表决票、签到表等。

  2、会议议程:

  (1)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宣布应到和实到的正式党员人数、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五分之四才能召开会议。

  (2)全体起立,面向党旗,唱(奏)国际歌。

  (3)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并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4)介绍人介绍申请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意见。

  (5)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6)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7)采取票决方式进行表决。①申请人暂时回避,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②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③填写表决票。④公布结果(监票人核查选票,计票人宣布投票结果);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转为正式党员。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未经票决而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8)申请人到场,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讨论结论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

  (9)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和表决的结果表明态度。

  (10)支部书记或到会领导讲话。

  (11)散会。

  十四、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学习培训的目标计划

  党支部年初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制定党员年度教育学习培训计划。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天,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新党员一年内组织1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在岗党员下载阅读湖南国企党建APP率达到100%。

  2、党员教育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1)基本理论教育。

  (2)党纪党规教育。

  (3)岗位技能教育。

  (4)优良传统教育。

  (5)形势任务教育。

  3、党员教育学习培训的方式方法

  (1)党员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分层次开展,坚持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专题教育和常规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

  (2)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3)强化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

  (4)开展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5)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4、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和网络、媒体、电教等现代化手段,采取集中学习办班、讲党课、看专题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搞好党员的教育学习培训工作。

  5、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

  6、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结合党员在年度民主评议工作中的述学情况,评选出学习典型,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或研讨会。

  7、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

  十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2、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每名党员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做好会前准备。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有关精神,打牢思想基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深入沟通、取得共识。

  4、扎实开好会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不得缺席。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会议方案,会后15日内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派人指导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要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逐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抓好会后整改。党支部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集思广益,制定整改措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6、组织生活会可以邀请职工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公司党委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按照学习动员、自我总结、支委初评、大会评议、组织评定等5个程序进行。

  (1)学习动员:党支部召开支部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2)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总结的发言提纲。

  (3)支委初评:召开支委会议,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支委会对每个党员做出初步评价。

  (4)大会评议:大会评议要经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等5个步骤,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

  (5)组织评定: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评定必须充分坚持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形成总结材料。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对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5、对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以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6、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材料、记录等,按规定应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十七、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结合支部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制度。

  2、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党员积分由基本分、工作业绩分和加减分构成,即“月度党员积分=基本分+工作业绩分+加减分”,年度党员积分=月度党员积分之和的平均值。

  (1)基本分(40分):以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本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本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2)工作业绩分(60分):以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与社会表现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3)加减分。加分,主要是党员获得本支部及以上党组织表彰或在工作与社会表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经支委会批准后进行加分。减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组织分配任务和未完成基本分、工作业绩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支委会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3、具体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工作特点、党员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积分管理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细则。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2)明确记分员。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记分员主要负责党员考核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交给记分员汇总。

  (4)登记积分台账。记分员每月收集填写党员积分台账。

  (5)季度初评。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

  (6)公开公示。每季度末,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7)年度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8)积分核查。党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随时接受上级党委的积分核查。

  4、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党员创建示范岗、年度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90分及以上的党员,才能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对象。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档次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附表   工程益康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

  姓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础分(100分)

  分项考评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分支部评分

  思想

  政治(15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关心热爱企业,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经得起各种考验。1、理想信念不坚定,散布或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扣5分。

  2、消极怠慢执行党组织党支部决议,一次扣2分。做反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3、无故不参加党委或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党课等培训学习的,每缺一次,扣2分,请假的,扣1分。

  4、不敢同坏人坏事、歪风邪气作斗争的。每次扣2分。

  5、影响公司文明和谐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小计(扣分)

  遵纪

  守法(25分)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

  章制度。严格执行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积极参加党

  的组织生活,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1、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扣5分。

  2、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扣5分。

  3、违反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4、无故不参加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党员活动,每次扣2分,请假的,扣1分。

  5、不主动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

  小计(扣分)

  岗位

  技能(15分)勤奋学习、刻苦钻

  研、业务精湛,具

  备良好的岗位专业知识,善于总结分析和思考,成为部门业务技术能手和骨干。1、无故不参加公司或支部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的,每缺一次扣2分,请假的,扣1分。

  2、在支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考试不及格的,每一次扣2分。

  3、在集团组织的各种考试不及格的,每次扣2分。

  4、因本职业务知识和技能不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每次扣3分。

  小计(扣分)

  道德

  品质(15分)对党忠诚、为人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1、违反职业道德,不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每起扣5分。

  2、违反社会公德,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3分。

  3、违反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紧张或家庭不和睦的,扣2分。

  4、不诚信,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弄虚作假、言行不一的,发现一次扣2分。

  5、在公司内外举止不文明,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小计(扣分)

  联系

  群众(10分)履行党的宗旨,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疾苦,乐于助人,成为职工群众的知心朋友。1、联系群众不密切或由自身原因造成群众关系紧张的,每起扣2分。

  2、未经常深入职工群众,掌握群众思想动态,了解群众实际困难,顷听群众诉求的,扣2分。

  3、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加以解决的,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的,扣3分。

  小计(扣分)

  完成

  任务(20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勇挑重担,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业绩优良。1、未完成公司、部门和党支部下达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2、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扣3分。

  3、违反工作标准和规范的,每次扣3分。

  4、不作为,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4分。

  5、作用发挥不突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小计(扣分)

  扣分合计

  二、奖励分

  1、获得单位奖励,一次加3分;获得市级奖励,一次加4分;获得省级奖励,一次加6分;获得国家级奖励,一次加10分。

  2、勇挑重担,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或创造优良业绩的,每次加3分。

  3、热心参与志愿服务或扶贫济困,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每次加3分。

  4、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单位正面形象或开展工作很有效果的,每次加3分。

  5、其他需奖励的事项酌情加分。

  奖励分合计

  总计(100+扣分+ 奖励分 )

  加、减分事项

  (党员填写)

  支部增补加、减分事项或更改党员自评分理由

  (支部填写)

  说明:

  1、 本表每月填写一次。每名党员在下月5日之前将自评分填写完成并上报党支部。党支部在下月10日前完成每名党员积分事项的核实并评定积分。

  2、 表中基础分部分为减分,为负数。小计中的总负分数不超过表中给定的最高限额分数。

  3、本表需上报党支部纸质版。如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上报纸质版有困难时,可上报电子版。

  十八、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

  主要有三种: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为1年,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在内的相关工作。

  2、严格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党的指导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职工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3、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和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十九、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1、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及各级党组织有关党费收缴的各项规定。

  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3、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在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缴纳。党员持有《党费证》,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4、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党费收缴标准:

  (1)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3)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不列入计算基数。

  (4)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5)对于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上级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7、党费处理方式:

  (1)党支部收取的党员党费全额交至集团公司党委,由集团党群工作部统一缴至省国资委党委制定账户。

  (2)填写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党费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3)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十、党内激励关怀制度

  1、党内激励机制

  (1)建立责任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党支部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员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委每两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推优表彰。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分类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培养广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建立物质激励机制。对在党建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的先进党支部、先进典型,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2、党内关怀机制

  (1)建立经常性谈心制度。支部联系领导与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必须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2)建立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3)建立生活关怀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4)建立政治关怀机制。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党内帮扶机制

  (1)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对生活困难、独居、老弱病残等困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支部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2)建立支部结对帮扶制度。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对困难党员要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对帮扶点的困难党员要积极开展互助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十一、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

  1、坚持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

  2、模范遵守公司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以任何借口收受礼品,严格执行公司“限宴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婚丧嫁娶一律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收礼金。严禁在社会活动中,以“酬谢”、“回扣”等办法获得不正当收入。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3、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和采纳职工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职工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职业道德。

  5、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牟取私利,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6、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二、信访处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支部党员干部或职工群众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支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3、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各支部建立信访台账,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努力为职工群众服务。

  5、党支部处理不了的信访问题应当及时反馈到公司党委、纪委,不得推诿或延迟。

  6、将信访结果及时反馈至信访人。

  7、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二十三、谈话诫勉制度

  1.谈话诫勉的对象。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

  2.谈话诫勉的适用范围。(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党员存在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它需要实行谈话诫勉的事项。

  3.谈话诫勉的实施办法。(1)对党员谈话,应当由支委会讨论决定后实施。(2)谈话人一般为党支部书记或者纪检委员主谈。(3)对党员谈话,应当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谈话人。(4)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4.谈话诫勉的内容。(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4)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5.谈话诫勉的要求。(1)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2)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勉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3)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

  6.谈话诫勉后的处理。(1)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2)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对所反映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对已给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在适当时间和场合予以澄清。(3)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研究处理。(4)谈话人认为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时间内,在一定范围内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

第二类 议事决策制度

  二十四、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3)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5)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组织、纪检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要求的比率,建议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纪检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党员领导干部如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年度集中述职述廉,则党支部不再重复组织。

  二十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1.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一般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

  2.一般情况下,召开支部委员会应全体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召开党员大会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举行。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

  3.讨论、决定问题主要包括:上级授权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关党员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4.法人单位支部委员会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程序的,议题经支部书记审议后,应提前两天通知支部委员会成员,做好议事决策前的调研等准备工作。

  5.重大事项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议事决策的,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6.讨论决定要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投票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的,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立即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也可将讨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求裁决。

  7.会议表决时,得赞成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决议方有效。

  二十六、定期检查决策执行情况制度

  1、检查的主要内容

  (1)党小组、党员对支部布置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2)党员示范岗、责任区、项目攻关的推进情况

  (3)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三会一课”的执行落实情况

  2、检查对象

  各党小组、全体党员

  3、检查频次

  一般一个季度检查一次

  4、检查方式

  由支部委员牵头,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查阅学习笔记、调阅台账、查看现场等方式。

  5、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作为年底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党小组、党员予以诫勉谈话。

  二十七、党务公开制度

  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党务公开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行政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职工群众的疑问。

  3、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2)党支部支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3)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5)党支部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各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等。

  (6)其它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4、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告知形式。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3)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4)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

  (5)建立公开阵地。

  5、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6、党务公开工作要列入党支部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接受上级党委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二十八、纪律保障制度

  1、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2、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

  3、加强作风修养,广泛开展读书活动,通过读书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改造主观世界,构筑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

  4、加强廉政教育,传授廉政知识,培养廉政信念,内化为自觉的廉政行为。

  5、加强制度建设,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6、加强纪律约束,制度的执行要靠铁的纪律来保证。要处处纪律规范约束自己,坚持讲党性、讲大局、讲组织原则、讲组织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干净干事的表率。

第三类 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二十九、调查研究及征集意见制度

  1、调研内容

  (1)围绕公司中心工作、部门重点任务开展调研;

  (2)围绕重大专项推进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

  (3)围绕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影响公司发展、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

  (4)围绕推进工作中涌现出的新经验、先进典型,特别是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开展调研;

  (5)其他临时性安排的调研课题。

  2、调研原则

  (1)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

  (2)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立足创新的原则;

  (4)坚持以身作则,亲自调研,亲自撰写,率先垂范的原则。

  3、调研要求

  (1)支部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一项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或解决实际问题的重点调查研究,并形成1篇调查研究报告。

  (2)要把调研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研究确定调研重点,精心制定调研计划,确保调研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3)调研要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既要到工作形势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摸清问题。

  (4)认真起草撰写调研报告,力求观点明确、逻辑严谨、文风朴实。

  (5)适时召开交流汇报会,向领导汇报调研情况,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推荐。

  (6)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守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宴请。

  4、调研成果

  调查研究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调查研究记录进行整理总结,提交调查研究报告,有理性认识分析,还要有针对性措施建议。

  三十、走访慰问党员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救助困难党员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纳入党务公开范畴。

  3、开展适时走访。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一、党员结对帮扶制度

  1、结对帮扶对象

  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健康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党员、职工群众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2、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每一名党员至少有一个帮扶对象;党员每年为帮扶对象至少解决一个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的结对帮扶活动。

  3、帮扶内容

  党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定期、不定期的与被帮扶者进行交流、关心他们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各方面的情况,达到以下目的:

  (1)让被帮扶者树立工作、生活和学习上的信心,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多作贡献。是党员的要求他们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不是党员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2)对存在有消极思想的帮扶对象,要及时理顺他们的思想情绪,化解矛盾,激发他们的热情,使他们自觉参与到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来。

  (3)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生活、工作、学习等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主要适用于党员对有学习、思想、工作等的帮扶对象。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帮助帮扶对象在学习、思想、工作中取得进步,达到帮扶效果。

  (2)一个领导干部帮助一个联系点。主要通过带班子建设、带组织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带工作提升。实现公司改革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有机统一。

  5、结对帮扶的要求

  每名党员自愿结对帮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给予被帮扶者关怀,确保所帮助的对象思想表现优秀、工作成绩进步,生活学习习惯得到一定改善。因此,每个党员必须做到:

  (1)思想政治上的帮助。每位党员要经常与帮扶对象交心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进行引导式的教育,通过各种先进事例教育感化他们,激发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乐观向上的品质和积极上进的精神。

  (2)工作上的帮助。党员应在完成好自身工作的基础上,以全面提高单位工作为目标,帮助被帮扶者制定好工作目标,端正工作态度,扎实完成好单位工作任务。

  (3)学习上的帮助。以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基础,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态度,帮助他们制定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争取在学习提高上更进一步,并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4)生活上的帮助。了解被帮扶者的生活状况及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使其感受大家庭的温暖,体会党组织的关怀。

  三十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1.基本要求。以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2.主要内容。党员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主要在提高管理水平、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3.方式方法。(1)提出承诺。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进行。党支部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建立承诺台账。(2)公开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3)履行承诺。党员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党支部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提醒和帮助。(4)评议承诺。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对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党员承诺践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激励措施。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机制,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激发承诺践诺的持久热情。

第四类 管理监督制度

  三十三、请示报告制度

  1.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3.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4.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年度工作。

  5、党员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6.党员、干部应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如实请示报告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7.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三十四、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个人重大事项包括: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2、党员干部涉及个人重大事项,必须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人所在党支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3、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党员干部不按制度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党支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5、党支部要把党员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一项内容,每年要将执行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三十五、谈话提醒制度

  1、谈话提醒分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组织约谈和诫勉谈话等形式,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2、谈话由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

  3、党员干部和群众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1)较长时间外出学习考察、参加培训访学、出国出境等离开本单位前;

  (2)组织考核评比、评审立项、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基建修缮、招投标等工作时;

  (3)职务或岗位调整变化,工作职责范围和分工出现较大变动时;

  (4)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思想情绪波动较大时;

  (5)重大节日、假期或有婚丧喜庆事宜时;

  (6)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议论、反映时;

  (7)酝酿出台涉及面较大的改革举措或规章制度,或组织执行涉及职工权益的改革措施时;

  (8)民主测评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时;

  (9)上级组织颁布禁令,或组织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

  (10)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做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4、谈话要做好谈话记录,党支部要定期(一个季度一次)对谈话提醒进行统计,按规定存档或报告。

  5、党员与群众的谈话,做记录的一季度一次即可,平时不做记录的随时可谈。

第五类 经费保障制度

  三十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

  检查和公示

  1、严格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的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确保每名党员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200元。

  2、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用于支部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3、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承办党建经费具体管理事务。

  4、党建经费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必须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

  5、党支部每半年要开展一次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并通过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进行报告,接受党员监督。

  6、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

  7、 对兼职党支部书记、支部班子其他成员、党务干事等,根据实际工作量,在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基础上,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类 “双述双评”制度

  三十七、“双述双评”制度

  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每年开展一次,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一般在年底完成。主要内容有:

  1、贯彻执行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2、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

  3、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4、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深入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5、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业绩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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